近日,省道路运输局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机动车维修行业环境污染防治考核工作的通知》,对全省机动车维修行业环境污染防治考核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年度考核工作由各地运管机构结合每年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按照《甘肃省机动车维修企业污染防治工作考核表》内容要求,对维修企业进行同步考核。考核内容分为三大项27小项,重点涵盖了企业落实环评手续、建立完善污染防治管理机制、建立污染防治台帐、从业人员教育、建设排水设施和尾气收集装置、规范处理维修废弃物、推广绿色汽修作业、制定应急预案等八个方面的内容。
考核范围是全省三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企业,切实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对考核不合格的,要在辖区内进行通报批评,降低企业质量信誉等级,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企业,要将考核情况及时抄报同级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将其列入行业黑名单或重点监管对象,并将企业违法违规等信息向社会公开,同时依法予以惩处。
本次考核旨在进一步督促企业认真落实环境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制定落实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规章制度,着力引导企业建立完善污染防治管理机制,提升维修从业人员环境保护意识,推广应用绿色环保汽修设备,推进落实维修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力争到“十三五”末,全省机动车维修企业基本达到甘肃省机动车维修企业污染防治考核要求。
(省道路运输局维修检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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