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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进一步加强冷链食品道路运输环节疫情防控工作

来源:甘肃省道路运输局 时间:2020-11-17

日前,交通运输部制定印发《公路、水路进口冷链食品物流新冠病毒防控和消毒技术指南》,同时我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省卫健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兰州海关等6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发布紧急通知》。为进一步有效防范秋冬季新冠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传播风险,阻断疫情传播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省道路运输局高度重视,及时对相关文件进行转发,要求各市(州)道路运输管理部门严格冷链食品物流运输环节监管,做好道路运输行业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对运输冷链食品车辆和人员的监管,各承运进口冷链食品的物流企业、车辆经营者和驾驶员,在承运进口冷链食品前必须查验进口冷链食品海关通关单证和预防性消毒证明,对不能提供消杀和食品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承接货物运输。

二是要督促指导冷链物流企业加强从业人员防护,严格要求司机和随从人员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擅自开箱,不得随意打开冷链食品包装直接接触冷链食品。车辆进出时,司机和随行人员应避免与门卫值班人员、工作人员有不必要的接触。

三是要严格落实货物信息登记制度,冷链物流企业要如实登记装运货物信息、司乘人员信息、装卸货信息及收货人信息等,港务区、货运场站等经营单位要如实登记进出港口场站的冷链食品道路运输车辆信息及驾驶员信息,积极配合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对进口冷链食品采样及冷链货运车辆的核酸检测工作。

四是要督促指导冷链物流经营单位严格从业人员及运输装备消杀,冷链食品配送过程运输作业人员及随行人员要保持手部卫生,车内配备酒精、消毒剂和纸巾,对手部进行定期消毒。确保车辆厢体内部清洁、无毒、无害、无异味、无污染,每承运一批冷链食品装货前和卸货后均要对车内人手可能接触的部位、特别是车厢内外进行彻底消毒。同时运输车辆载运进口冷链食品时不得同车运输其他物品。

五是要督促冷链运输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教,引导冷链物流从业人员掌握新冠肺炎和其他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相关知识和技能,加强自我防护意识。及时调整和更新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做好员工14日内行程及健康状况登记,加强人员出入管理和健康监测,建立全体员工健康状况台账和风险接触信息报告制度,有条件的地区鼓励冷链物流一线工作人员定期进行核酸检测或接种疫苗。

六是要督促冷链物流企业按照《指南》制定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方案,重点包括出现健康状况异常人员的应急处置和发现样品核酸检测阳性的应急处置,如遇重大事项、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当地卫健部门及省局。

(省道路运输局货运物流处 李富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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