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17年财政票据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甘交财〔2017〕88号)及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财政票据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甘财税法〔2017〕39号)要求,为加强财政票据监管工作,6月9日—10日,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对甘南州运管局、陇南市运管局及部分所属分局2016年度各项收费、收入及财政票据使用、领用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各单位一是都能够高度重视,精心准备,对照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工作,撰写自查报告;二是积极配合、加强沟通,如实及时提供票据准购证、使用和领用的财政票据、收费性文件批复、账簿、凭证等其他资料,积极配合检查组开展工作,并对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及时沟通说明;三是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双十条”规定精神,自觉接受监督,切实做到廉洁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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