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安委会召开2022年第二次全体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视频会议暨部安委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视频会议暨厅安委会2022年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并部署安排了道路运输行业清明节及近期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感,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紧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风险分析研判,主动担当作为,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化解道路运输重大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党的二十大和我省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是突出道路运输重点领域,加强安全监管。要加强客运站源头监管,按照《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要求,督促客运站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三品”检查、身份查验、实名售检票及营运客车安全例检等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驾驶员安全告知和“五不两确保”安全行车承诺。要抓好长途客运安全监管,对于目前正在运营的长途客运特别是800公里以上的客运线路,督促运输企业按照《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和《道路客运接驳运输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严格落实长途客运车辆接驳运输、凌晨2点至5点停车休息等制度,防止驾驶员疲劳驾驶。要加强旅游包车安全监管,完善和落实包车客运标志牌制度,加强长周期长距离跨区域旅游包车管理,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旅游、包车客运经营,旅游、包车客运车辆长期异地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强化危货运输安全监管,扎实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风险治理和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严格落实运输环节各项措施,加强特种运输设备的检验、维护和保养等工作,严把驾驶员和押运员持证上岗关,督促企业加强车辆动态监控,保障道路运输安全。要加强从业人员管理,紧盯关键岗位、关键人员,抓好企业“两类人员”安全考核,认真开展“两客一危一货”重点监管车辆驾驶员应急技能培训,尤其是要加强对驾驶员安全教育不落实的查处力度。
三是认真研判,加强客运高峰期风险管控。进入四月,陆续迎来“清明”“五一”“端午”节日,省十四次党代会也即将召开,第二季度重大节会活动集中,大风、沙尘、高温天气增多,春耕春播、复工复产、人员“春困”、清明祭祖、踏青出游、旅游升温等因素交织叠加,加之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增加,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省要加强客运高峰期的风险防控,强化节假日期间运力调配和车流量分析预判,及时发布、公告相关信息。针对清明祭祖活动有可能造成的农村地区客流短时间内集中增长现象,要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配合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做好疏导,减少车辆大规模堵塞、聚集。
四是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严格落实《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交通检疫组外防输入工作实施方案》,督促运输企业和汽车站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严格落实客运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消毒通风、乘客测温、信息登记、从业人员和乘客防护等疫情防控措施,强化冷链运输防控工作,严防疫情通过道路运输渠道传播。要加强中心内部人员管控,认真做好上班人员健康码查验以及办公楼、综合楼消杀等防疫工作,根据政府疫情防控要求,清明节期间,非必要不离兰,确因特殊原因离兰人员,要按规定进行报备。
五是做好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加强地质灾害和恶劣天气的预警发布,及时提醒运输企业做好安全防范,对不具备安全通行条件的,要坚决停止营运车辆运输作业。要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开展针对性演练,做好应急准备。严格落实24 小时应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保证通讯畅通,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能够快速应对,妥善处置,并按程序及时、准确上报信息。
(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安全监督科 任洁 雷治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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