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省运管局印发《关于严格危险货物运输停车场实地核查工作的通知》(甘运物流[2017]2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一步完善危险货物运输许可程序、严把危货运输停车场实地核查关口。
《通知》明确,此项工作旨在进一步规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含放射物品)行政许可行为,强化行政许可阶段停车场实地勘查工作,提高危险货物专业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从源头预防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一是要求进一步完善危险货物运输许可程序。市级运管机构受理新增危险货物运输申请后,根据相关法规和“一级审批、四级监管”的职责分工,向企业或单位所在地县级运管机构发出征求意见函,由县级运管机构对企业申请资料和停车场实地核查内容初查后函复市级运管机构;市级运管机构参考县级运管机构意见建议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查复审,对符合条件或法定要求的,派出运政执法人员对申请企业停车场进行实地核查,制作文书资料后提交有申请企业所在地县级运管机构参与的市级行政许可会议(或同类会议)集体研究,做出行政许可决定。二是要求严把危货运输停车场实地核查关口。鼓励企业按照《甘肃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按照“两重点一重大”要求,向停车场设置(建设)所在地相关部门书面征求意见建议后提出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申请;企业取得消防、环保部门验收合格证明材料或第三方合法机构安全评估的,可优先考虑准予行政许可;按照《危规》、《放规》规定,现场核查危险货物运输停车场土地使用凭证、租借期限和设置地点;对市级行政区域内设置或建设多个停车场的,核查申请企业是否设置现场固定办公场所、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是否健全完善、是否达到规定数量;核查停车场是否实行封闭式管理、各类安全标识标牌是否健全完善,是否妨碍居民和威胁公共安全,是否达到规定面积、安全距离,核查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备案配备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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