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国交通运输领域安全事故多发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加之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做好当前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紧迫、意义重大。为深入贯彻交通运输部和省交通运输厅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大隐患排查治理,狠抓责任落实,确保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近日,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印发通知,对当前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安全责任。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近期有关安全生产重要指示和批示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充分认识做好当前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感,切实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责任感,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压紧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深入分析辖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主动担当作为,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和我省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突出重点领域,加强安全监管。各地要结合辖区实际,针对“两客一危”企业、汽车客运站、人员密集场所、货物堆场以及运输环节等重点领域,对照《2022年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增加监督检查频次,督促企业加强风险管控,对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进行预判和分析,采取针对性措施办法,全力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要严把运输企业、车辆和驾驶员资质资格关,加强旅游包车客运管理,严格包车客运标志牌的审批和发放,督促包车客运企业加强车辆性能检测维护,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加大驾驶员安全技能培训,确保行车安全。要在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下,协同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强化督查检查,严厉打击道路运输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开展隐患排查,强化治理成效。各地要结合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任务,督促辖区道路运输企业认真开展自检自查,重点排查承担营运任务的车辆技术性能和维护情况,加大对车辆轮胎、转向、制动等关键部件总成的日常检查力度,严禁车辆“带病”运行。要加强车辆动态监控装置、安全带、灭火器等安全设施的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要按照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采取综合督查、联合检查、明查暗访等形式,对“两客一危”、汽车客运站等重点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现场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相关企业进行整改落实。省运输发展中心按照工作安排,适时组织对各市(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以及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抽查。
扎实做好预警预防、值班备勤和应急保障。各地要加强与气象、国土、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完善多部门的信息共享、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地质灾害和恶劣天气的预警发布,及时提醒运输企业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知识培训和演练,做好突发事件应急保障准备。要认真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部门和人员必须保证通讯畅通,反应迅速,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快速应对、妥善处置,并及时、如实按程序向有关部门报告。
(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安全监督科 任洁 雷治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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