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作为网络快速发送语音短信、视频、图片、文字,支持多人群聊的手机聊天的网聊工具。是自微博之后另一个社会舆论的重要阵地,微信的朋友圈、微信群、红包等功能更是受到广大用户的青睐。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微信也不例外。近年来全国各地有关微信使用不当导致违纪违法的事件层出不穷,值得警惕。因此,局纪委提醒全局党员干部在使用微信时不能触碰以下“八条红线”。
一、不能通过手机微信妄议中央大政方针,对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要给予党纪处分;
二、不能在微信圈转发淫秽图片或视频,违反工作和生活纪律,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受到党纪处理;
三、不能散布传播谣言,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自觉抵制网络谣言。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受到相应的处分;
四、不能违规收受任何变着花样的微信红包、支付宝红包等各种电子红包,不管数额大小,只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都会受到纪律处分;
五、不能用微信红包进行拉票贿选,如有违反要受到相应的处罚;
六、不能在微信上乱发涉及国家和单位机密的内容,稍有不慎就是违纪违法行为;
七、不能违反规定开网店、做微商。党员干部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行为是明令禁止的。
八、不能自行其是、不负责任地发表各种不当言论,自觉规范在微信等网络空间的言论,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中共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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