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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州)际客运班线需求信息进行公示的通知

来源: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时间:2016-01-29

各市(州、矿区)运管局(处),兰州新区:

根据《甘肃省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管理试行办法》,经省局2016年1月20日局行政许可会议研究,对拟发展的15条市(州)际客运班线需求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请你们按照以下要求做好客运班线需求信息公示和意见反馈工作。

一、公示方式

各市(州)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须将需求信息以文件形式在下述场所公示。

(一)三级以上汽车客运站。

(二)各级运政大厅公示栏。

(三)各级运政信息网。

省局将在局运政大厅和甘肃省道路运输信息网(http://61.178.19.82:7000)进行公示。

二、公示时间

2016年1月29日—2月2日。

三、意见反馈

请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公示线路的途经线路、班次信息进行详细核对,将公示期内反馈的意见、公示线路信息有异议的信息汇总后于2015年2月4日前书面上报省局。未按时上报反馈意见的,视为无异议。个体经营者的反馈意见要通过所属运输企业或辖区运管机构以正式文件上报省局。对于匿名或以个人名义反映,省局一律不受理。

联 系 人:张红梅

联系电话(兼传真):0931—2376514

 

附件:2016年市际班线发展计划表

 

 

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6年1月2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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