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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甘肃省道路输驾驶员网络远程继续教育系统备案的公告

来源: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时间:2016-04-28

根据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办法》(交运发〔2011〕106号)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厅函运〔2012〕148号)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我省将进行道路运输驾驶员网络远程继续教育系统的备案工作。现将有关备案事宜予以公告。

一、备案范围

在甘肃省为道路运输驾驶员提供网络远程继续教育服务的系统运营商及其继续教育系统。

二、备案资料

(一)证件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道路运输驾驶员网络远程继续教育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

5、ICP经营许可证明材料。

(二)服务管理要求及证明材料

1、系统应建设符合《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大纲》要求的培训课件,按照大纲中“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和“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两部分的内容,分别建设满足继续教育24学时要求的标准化课件。并有配套的练习题库与考核题库,练习题库及考核题库涵盖继续教育所有内容。

2、培训课件应融合专家授课、案例分析、实景拍摄、FLASH动画等多种资源形式,教学内容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

3、授课教师须为交通运输行业的专家,或经交通运输部、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的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

4、系统设计科学合理,学员登录顺畅,操作简单、方便、快捷;系统功能模块满足学员注册报名、在先缴费、继续教育学习、继续教育考核全流程的继续教育各阶段工作,并能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5、系统应具备培训、考核以及课时记录认定的功能;能保证学员学时记录的准确性,不存在漏记、多记现象,防止数据篡改功能;建立学员电子信息档案、学习、考核、统计的管理制度,支持学员继续教育信息的导出打印。

6、系统应当具有确保学员身份和学时真实性的有效措施。具备禁止快进播放、防电脑挂机、防止同一用户多环境挂机、防止他人代为学习等功能。

7、系统课件资源实行年度更新制度,按照每年不低于12学时的课件更新计划不断完善和充实培训资源体系。新的道路运输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出台后应当即时更新。

8、系统提供用户管理、权限管理等具体安全功能,采用包括加密、数字签名等多种安全措施,从网络安全、系统安全和应用安全层次进行详细的安全设计。

9、系统应有数据交换接口,能实现与我省行业管理部门使用的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共享。

10、系统应具有完善的技术和售后服务方案。

三、备案流程

(一)备案申请机构需填写《甘肃省道路运输驾驶员网络远程继续教育系统备案申请表》(附件1),向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提出备案申请,并提交备案所需材料(要求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纸质版材料用A4纸打印并按照类别、顺序进行装订;电子版材料使用PDF格式)。备案报名时间截止到2016年5月10日。

备案材料报送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南滨河中路255号508室;联系电话:0931-2376531。

(二)收到备案材料后,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将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对符合条件的择优选择3家予以备案,并在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网站公告。

四、其他事项

(一)备案有效期为1年。备案单位应当在有效期满前30日内向甘肃省道路运输局提出延续申请,经专家组评审符合继续服务条件者,延续备案有效期,否则自行退出。

(二)通过备案的单位应按照行业管理要求做好服务工作,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报送年度课件更新信息。对经查实达不到服务质量要求的备案单位,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将取消其备案资格,并予以公告。备案资格取消的单位,不得再次申请备案。

(三)通过备案的单位提交备案的相关信息发生变化,应在10个工作日内告知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进行备案更新。

(四)通过备案的道路运输驾驶员网络远程继续教育系统,由各市州行业管理部门根据实际自主选择使用。


附件:甘肃省道路运输驾驶员网络远程继续教育系统备案申请表

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6年4月28日





甘肃省道路运输驾驶员网络远程继续教育系统备案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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