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矿区)运管局(处),兰州市城运处、新区运管处:
经2017年12月26日省局行政许可会议研究,现对各地上报的12条客运班线拟变更信息进行公示,请你们按照以下要求做好信息公示和意见反馈工作。
一、公示方式
各市(州)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须将客运班线拟变更信息以文件形式在下述场所公示。
(一)三级以上道路客运企业。
(二)三级以上汽车客运站。
(三)各级运政大厅公示栏。
(四)各级运政信息网。
省 局 将 在 局 运 政 大 厅 和 甘 肃 省 道 路 运 输信息网(https://www.gs-ys.cn)进行公示。
二、公示时间
2018年1月2日-8日。
三、意见反馈
请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运输企业认真核对公示客运班线拟变更的详细信息,将公示期内反馈的意见汇总后于 2018年1月15日前书面上报省局,单车经营者的反馈意见要通过所属运输企业或辖区运管机构以正式文件上报省局。
联 系 人:雷文辉
联系电话(传真):0931—2376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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