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要求,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一是要加强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和《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16)宣传和执行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媒体,多层面、多方位宣传专项行动工作情况,为顺利开展专项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二是严格新增车辆准入把关,对不符合相关标准规定的车辆不得允许进入道路运输市场;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对非法改装、证(车辆出厂合格证)货(车)不符的,不得进行综合性能检测和等级评定;三是加强对汽车维修市场的监管力度,对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从事货车非法改装、情节严重的机动车维修企业,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其经营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通过货运车辆维修、非法改装源头,倒查货运企业或经营者责任,并依法处罚;四是联合开展非法改装查处工作,结合整治货车违法超限超载专项行动,与工信、质检、工商、公安等部门积极沟通协作,对货车非法改装情况进行检查,对非法改装的货运车辆要及时督促恢复原状,对不能恢复原状的非法改装货车依照法律法规对道路运输经营者进行处罚。从源头有效预防和遏制货车非法改装、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减少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局货运物流处 尤登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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