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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路运输局督促各地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道路客运有关工作

来源:甘肃省道路运输局 时间:2020-03-16

近期以来,全省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积极落实分区分级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措施,城乡道路运输服务逐步恢复。天水、陇南、庆阳、平凉、张掖、酒泉、武威、嘉峪关等地客运班线恢复较好,恢复率均在60%以上。3月13日,结合我省当前疫情等级低风险的实际,为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满足返岗返工返学和外出经商务工人员出行需求,省道路运输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道路客运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地进一步分区分级科学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道路旅客运输服务工作。

通知强调,各地要全力推进道路客运恢复工作。一是全面恢复省内道路客运服务。自3月13日起,各地要主动作为,全面恢复省内市(县)际客运班线和农村客运。省内道路班线客运和包车客运不再对车辆客座率进行限制,但是三类以上班线客运和包车仍要在车辆后排设置留观区域,落实相应消毒防护措施。二是有序恢复省际客运班线运营。各地要督促运输企业、客运站场积极主动与我省周边省份互营公司沟通对接,全面恢复终点位于低风险县(市、区)的省际客运班线,终到地车站同意进站的即可恢复开行;终到地位于中风险县(市、区)的省际客运班线,经与终到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沟通一致后有序逐步恢复。对我省开行周边省份的省际班线沟通协调不畅的,及时函告省局协调。同时,对外省函告恢复省际客运班线的,积极汇报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并协调疫情防控机构做好相关工作。发往北京、湖北的省际班线客运暂不恢复。所有恢复运营的省际客运班线车辆严禁在途径的中、高风险地区上下客。

通知要求,各地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措施,督促相关道路运输企业、客运站场,认真落实《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有关规定。在做好复工复产的同时,认真做好公共区域、乘客接触设施设备的清洁、消毒、通风、换气以及乘客体温测量、留观区域设置等工作,严格执行乘客信息登记、从业人员防护和发热乘客移交等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做到疫情防范到位、运输全程可控可溯;要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督促经营者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车辆动态监控,严格执行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规定,强化气象信息预报预警,提升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防控能力。依法从严查处“三超一疲劳”、非法运营、客运车辆超范围经营、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等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对农民工返岗包车“点对点、一站式”运输车辆,要有针对性地采取安全管控措施,加强行驶线路规划、车辆维护检测、司乘人员培训、行车视频监控等,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运营安全。

(省道路运输局城乡客运处 李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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