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按照省厅工作部署,省道路运输局印发《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对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方案》要求,全省道路运输行业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和省厅关于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单位主责、综合治理、群防群治的原则,逐级落实监管责任,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一是加大重点区域火灾防控;二是严格落实火灾防范责任;三是建立健全灭火救援协作联动机制;四是推动智慧社会消防安全管理;五是开展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六是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七是强化消防安全应急演练;八是做好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分部署动员(2019年12月5日前)、全面实施(2019年12月6日至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总结提高(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至3月底)三个阶段进行,通过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督导检查、落实工作责任,分类排查整治、强化信息报送三项工作措施,确保行业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省道路运输局安全监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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