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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2022 年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实施方案

来源:甘肃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时间:2022-07-01

2022年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实施方案

为全面完成省厅承诺的交通运输更贴近民生实事目标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巩固 2021 年甘肃省客货邮融合发展创建工作成果,在全省
范围内再打造 2 个样板县、建成 30 个集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的
交通运输综合服务站示范点、开通 20 条客货邮合作线路。推进构建“一点多能、一网多用、功能集约、便利高效”的农村运输发展新模式,进一步完善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农村物流网络体系。
二、实施内容
(一)推进体制机制融合
完善与邮政管理部门、邮政集团公司的行业联动,推进体制机制端融合,建立健全各级协调工作机制,畅通沟通联络渠道,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加强政策统筹,形成工作合力。强化与乡村振兴、供销、商务等部门的衔接,争取政策支持或推进政策融合,加大基础实施、信息等各类资源共享。
(二)推进基础设施融合
1.推动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示范网点建设。在乡镇客运站
增加农村物流和邮政快递作业区,根据业务需求设置堆场、仓库等物流场所,配置停车场、货架、周转箱、视频监控、智能快件箱等设施设备,有条件的地区支持配备条码扫描器、电脑或显示设备、网络通讯、移动信息终端等信息化设施设备,实现邮政快递寄递服务、农产品代销代购、电商产品展示、便民服务等功能,提高乡镇客运站综合利用效率和乡镇快递网点覆盖率。
2.引导创新农村物流配送模式,构建共同配送、集中配送
联盟。充分发挥交通运输企业在客货运场站、农村客货运运力
等方面的优势和邮政快递企业物流配送市场的优势,将服务范围广、频次多、数量少的农村配送物品通过引导集中到客货邮融合发展示范点进行集中统一配送,实现区域内农村配送物品同网、同仓、同车、同配,加快实现县域范围内农村物流特别是寄递物流配送成本节约、服务提升。
(三)推进运力运线融合
加强建制村通客车与建制村直接通邮工作的协同联动,鼓励邮政、快递企业与农村客运经营者开展合作,推进交邮运力资源互补共享。在保障农村居民乘车需求和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客运班车行李舱载货运输规范》要求,鼓励推广农村客运班车、镇村公交车辆代运邮件和快件,结合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示范点布设,规范乡镇客运站行李包裹、邮件快件及小件农产品堆放区管理,降低农村物流末端配送成本,提高运营效益。鼓励在保证群众出行和快递安全、及时送达的基础上,尝试调整农村客运班次时刻和邮政配送频次时间,开通合作线路,利用农村客运车辆开展代运服务至各乡镇、村,在邮政网点进行接驳投递。
(四)推进运输信息融合
依托现有成熟的邮件寄递信息系统,实现邮件班车代运,信息邮路传输,邮件实时监控,确保邮件运送的实时性、安全性。充分发挥乡村邮政服务网点作用,逐步提供交通运输服务、便民缴费等便民服务,为老百姓建设家门口的便民服务窗口,提高交通运输便民、利民的水平,促成交邮合作深度发展。
(五)推进创建规范化进程
1.规范农村物流服务网点建设设置。在现有示范点创建成
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规范网点建设及配置标准,制定网点规范化设置及运营标准。统一农村物流服务标志标识,进一步规范服务、树立形象,全省统一制作辨识度和认知度高,兼顾货运物流、邮政快递等要素的客货邮融合发展标志标识,在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示范点门头要设立标识站(点)名称,显示客运、农村物流及邮政快递在内的服务内容、服务电话等信息。 2.规范示范点选择标准。总结 2021 年示范点选择经验,按照“市县中转、乡镇分拨、村级配送”的原则,在交通客货运站场、邮政局所、快递企业网点、电商服务站点、农产品市场、流通网点和公路“六合一”站点等中优先选择农村物流资源要素聚集和融合发展度高的作为示范点。对新改建客运站场统筹考虑配套货运服务、邮政快递、电商服务等功能,鼓励和吸引邮政快递、物流运输、电商企业入驻,促进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完善货物运输、农产品交易、邮政快递、电商信息等服务功能。
三、资金安排
根据工作推进情况,统筹全省农村客运油价补贴予以奖励支持。
四、责任主体
牵头部门:厅运输处
协办单位:省邮政管理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实施单位:各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市州邮政管理部门、各市州邮政分公司、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省邮政业安全中心
五、实施步骤
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示范点建设工作,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制定方案阶段(2022 年 2 月)。省厅制定印发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和时间要求,迅速部署建设工作。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各地邮政管理局、各地邮政分公司,围绕体制机制、基础设施、运营线路、运输信息等“四个融合”,联合对辖区内具备融合发展条件的乡镇客货运站场、邮政局所等 7 类站点进行调研摸底(涉及供销、商务网点的,要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协商),每个市(州)摸排确定 5 个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示范点、3 条客货邮合作线路,由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汇总后于 3 月 30 日前报送,后期根据创建工作调整,省厅将择优确定 2 个样板县、30 个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示范点、20 条客货邮合作线路。
(二)建设及试运营阶段(2022 年 4 月至 9 月)。按照实
施方案要求的建设标准,组织相关县(区、市)交通运输部门进一步加强与邮政、供销、商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以共享站场运力资源,共建运输服务网络为重点,确定建设或运营单位,督促其加快建设并投入试运营。根据运营实际,完善农村客货邮基础设施设备,优化客货邮服务网络,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客货邮样板模式,切实为农村群众提供便捷的运输服务,促进农村运输可持续稳定运行。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2 年 10 月)。省厅组织对投入
运行的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示范点进行验收,对符合建设要求并运行较好的授予“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示范点”标志标识。同时,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要全程指导各地客货邮融合发展推进工作,督促建设进度,对各地客货邮融合发展成效和经验进行总结,形成我省农村客货邮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和线路运营要求,凝练典型发展模式和经验,并组织宣传推广活动,以点带面带动提升我省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水平。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示范点建设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各项工作的组织和落实,协同邮政部门建立工作专班,建立议事工作机制,指导、督促、跟踪
项目建设工作,定期报送阶段性总结,年底前对初验合格的项目提请省厅验收。
(二)加大政策支持。为确保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示范点
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市(州)交通运输部门、邮政管理部门和邮政分公司要制定方针政策,加大资金支持及推广宣传力度。引导企业多方筹措,改进投融资方式方法,适当予以资金奖补。同时,加强宣传引导,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推广典型经验,营造良好氛围。
(三)改进提升服务。为充分发挥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示
范点建设效果,确保示范点“建的好、留得住、运营好”,省厅将联合省邮政管理局和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对示范点的运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了解相关各地工作进展和实践做法,督促运营单位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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